致 (比选申请人):
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将组织实施“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安防系统”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确定供货单位。如贵单位有意参与本次比选,请及时办理比选报名手续,并在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一、 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安防系统采购项目
二、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 比选内容: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安防系统设备采购一项
四、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有安防设备销售设计安装资质的合格单位。
五、 资格审查:
本项目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比选时进行审查。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六、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14年7月17日-19日(工作日)在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后勤办公室领取,提供一天时间与校方交流设计理念与具体需求,现场实测。
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年检章应清楚,如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参加年检,应提供相关文件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递交至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二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 比选地点: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会议室。
比选时间:2014年7月23日14:30
九、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锦晖东街66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40218830
比选人(项目业主):成都高新区锦晖小学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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